首先,我们确定一个前提,这里讨论的是劳动关系下的“辞职”。需特别说明,在劳动关系下,“辞职”并非劳动法律中的表述,只是实践中大家习惯于称呼“辞职”,准确地说,应该叫“解除劳动合同”。
正常情况下,员工如果提前了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以不批准离职来限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这种解除权是不附加条件的。
最简单的个人辞职原因: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们好!首先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离职信。我是怀着十分不舍的心情写这下封离职信的。自我进入公司以来,由于各位领导和同事对我的关心、指导和信任,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和处事道理。经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表感激。 基于个人原因、市场环境和职业规划等因素,经过我这段时间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后,我做了离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