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有效提升全市重点商品质量,近期,鹤山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三项举措切实推进服装等六类重点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检查相关经营户167家,暂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定点监管制度。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重点商品定点管理制度,督促各所按照属地监管原则,以网络化监管为抓手,以服装、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及配件,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以及燃气具等六类商品为重点整治对象,做好重点监管对象的摸底排查和登记造册工作,将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场、超市纳入定点监管对象名录。截至目前,共135户市场主体被纳入定点监管对象。二是落实定点监管。及时向定点监管对象提供抽检不合格商品名单,引导经营户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档案、不合格商品处置等制度,拒绝购进并组织退市不合格商品,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确保重点商品质量水平。
二、加大查处力度,落实不合格产品追查制度。结合省局公布的2015年、2016年抽检不合格的六类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消费热点、社会关注焦点,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商场、超市等商品流通和消费集中场所为重点监管场所,组织开展定向性、连续性跟踪监测。对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商品行为,责令相关经营户立即整改;对销售来源不明商品、经抽检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加大查处力度,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同时积极落实不合格产品追查制度,对近两年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名单,采取正反双向同时追查,落实案件线索交办制度,对交办的案件线索,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做到一案一报。
三、加强行证约谈,落实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一是组织行证约谈。重点组织定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其他销售六类重点商品的经营者开展行证约谈,通过宣传《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指导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和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等自律机制,使经营者了解自己的法定责任,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全面树立“经营者是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思想,切实把好商品质量入市关口,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目前,共对2016年抽检不合格的4家经营户开展约谈。二是加大消费维权。以“12315”申诉举报中心为基础,依托“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类商品质量消费咨询、申诉和举报,将消费维权责任落实到网格执法人员,确保维权案件就地受理,消费纠纷及时调处,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强化信用约束。加大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曝光力度,充分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曝光生产销售不合格商品的市场主体,利用社会舆论压力,促进企耶斚信自律,强化企业信用约束,加强社会监管,确保形成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