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农贸市场内部秩序整治力度,从5月31日起,市市场监管局抽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20人,对城区七大集贸市场进行驻场管理。
一是牵头制定《城区农贸市场内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由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成立“鹤山市城区农贸市场内部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督促城区农贸市场内部秩序整治工作的落实,同时设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内,由该局副局长林进恒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按照市证府工作安排,牵头组建“鹤山市城区农贸市场内部综合整治执法队”,从市场监管、食药监、城管、交警、科工商务、发改、规划、农林渔业、卫生、镇街等职能单位共抽调20名执法人员,针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难点多、易反弹、涉及职能部门多的情况,采取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对城区七大农贸市场的内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实施驻场管理以来,综合执法队对城区各大市场进行了全面核查,对照市场内部综合整治检查表详细列出存在问题清单,并对市场开办者开展约谈,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履行义务做好市场内部秩序管理。目前,城区各大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有了初步改善,群众反映较大的市场经营垃圾桶密封问题、卫生保洁问题已得到了解决,整治成果初显。各市场普遍存在的没有价目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特别是中东西新市场价格牌残旧、全部无明码标价,存在问题严重的情况,已由发改局承接,负责加大对市场方和档主的宣传引导,并将依法对拒不改正的市场方或档主进行处罚。
下一步,综合执法队将根据发现的存在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案,严格落实行证措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能当场处罚的进行当场处罚,不能当场处罚的,按各单位职能交由各职能单位执法部门进行立案处罚。同时,对属于市场开办者义务的,督促其履行主体义务加强市场内部管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拒不改正的,依法从重查处,经整治仍不改善的,采取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