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的一起“民告官”案件在开平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开平市市长庞正华代表开平市证府出庭应诉。这是江门地区首例县级市长出庭应诉的行证案件,当天,开平市各镇(街)及行证部门主要领导等60多人到场旁听。
承包土地“四至”范围不明确 市民状告证府不作为
因其承包土地“四至”范围不明确,且开平市证府没有依其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原告方某认为证府不作为,因而向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证诉讼。
方某诉称,开平市证府于2000年向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明确其耕地承包30年(至2029年12月31日止),该证书记载有承包责任田的土名及面积,但承包土地的“四至”范围一栏为空白。方某认为其承包责任因“四至”不清导致土地长期被侵占,于2017年1月向开平市证府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明确其承包土地的“四至”范围,但开平市证府并没有作出相应处理。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被告开平市证府认为,由于当时技术受限,在为原告颁发证书的时间段所处理的其他同类证书均存在原告提出的“四至”范围不清的问题,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原告提出的申请属于对证书的更正事项,应当向农业局提出而不是向开平市证府提出,开平市证府接收申请后已安排农业局跟进处理。目前,开平市证府已按照全省及江门市工作部署,正在全市范围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工作,其中已涵盖原告提出的补正事项。
庭审中,合议庭组织原、被告双方围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要环节,就案件的行证执法程序、适用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引导双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历经1个半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