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而驾驶人陆某却未吸取重大事故教训,在驾照被吊销两年后又无证驾驶机动车,酿成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2017年8月3日凌晨5时20分许,陆某驾驶粤BED7**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开平市赤坎镇五龙市场路段时,碰撞一名行人,该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开平交警赤坎中队、交管股民警到场处置后,对该驾驶人陆某进一步调查,发现其曾经持有的A2驾驶证早在2015年6月因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骑自行车的妇女致其死亡而被吊销,并仍在缓刑期间,属于“无证驾驶”及缓刑期间屡次犯罪。 目前,陆某涉嫌无证驾驶及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