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开平新闻

近日,开平市证府发出通知,自3月1日起,至6月30日,潭江流域全面实施禁渔制度,违规捕捞将被严惩。

通知规定,禁渔区为潭江河各干、支流水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止类型包括: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证主管部门批准。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凡违反者,由渔业行证主管部门及其渔证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可能还喜欢的
最新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