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6月15日交办的第十批158号案件,反映开平市裕丰洗水厂外排废水污染河涌,并认为该厂存在地方保护伞,且另有5家类似工厂等情况,开平市委、市证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平市环保局和长沙街道办前往现场核实调查。
经查,投诉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反映的企业名为开平市长沙区裕丰洗衣服务中心,该单位主要经营枱布和服装洗涤项目。洗涤规模约每月洗涤枱布1000打,斜布裤约7000打,主要使用原材料是洗衣粉和柔顺剂,该厂没有办理环评审批和验收等手续。同时,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有废水废气产生,洗涤废水经3级过滤池过滤后由下水道排入苍江,烘干机产生废气(燃柴油)经烟囱高空排放。根据长沙街道办事处调查,暂未发现存在保护伞的问题。
6月15日,开平环保局对开平市长沙区裕丰洗衣服务中心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并对该单位开设服装洗涤加工项目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证处罚。截止到6月18日,该单位生产设施设备已经全部拆除并清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