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结束后,学校的小老大摘了一朵玫瑰疯狂的追求她。那一次,我终于动手了,我把小老大放倒在了地上,而我,进了医院。
住院的时候,她特意去看我。她推开病房的那一刻,我诧异了。我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去看我。她离开我的病房后,我转过头看着妈妈的眼睛:“妈妈,我喜欢她!”
妈妈瞬间一愣,给我的嘴巴中塞了一个苹果:“人家是城里人,不要胡闹了。你要是谈恋爱,我告诉你爸。”
从此之后,班花对我格外关心。每天下晚自习,她总是会给我买上一个鸡蛋。
我不敢要。她骂我懦夫。
我终鼓足勇气,收了她的鸡蛋。
我把她的鸡蛋私藏起来,没有吃。
从此以后,我走到校园里都会被其他班的男生暴揍一顿。
那时,我没有感到痛苦,反而内心充满自豪。
那些男生,都因我泡到了班花而嫉妒得流血。
班花笑起来,脸蛋上总会露出两个甜蜜酒窝。每当看到她微笑,我总是以为她是夏天绽放的花就在刹那。
班花喜欢书法。而我,上天略有眷顾,毛笔字写得不错。她十七岁那年生日,她破天荒的在我的面前开口:“我生日那天,希望你能送我一副书法。”
那个时候,她比我高出一个脑袋。我仰视着她,总是没有勇气去看她的眼睛。那一刻起,我在心中微笑,我以为她在暗示我什么。我爽快的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一幕,正好被学校的小老大看见了。他身旁的兄弟又暴揍了我一顿。但是,我却很开心,很快就把被揍的事情忘记得一干二净。
那天,我忍着皮肉伤,顶着熊猫眼,特意买了最好的宣纸,用最香的墨,工工整整的写下了那一句熟悉的古诗: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她十七岁生日结束那天。突然有一个男生出现。他比班花高出一个脑袋,皮肤白皙干净,一脸帅气。
她说,他叫风。
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的注意力根本不再班花的生日聚会上。我在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他和她,时而眉来眼去,时而暗送秋波。
从那一刻起,我知道自己原来是一枚灯泡,一厢情愿的照亮了别人,撕心裂肺的烧坏了自己。
班花在生日聚会结束后,终于和风挽着手朝着宾馆走去。我使用手段向前台的姐姐知道了他们两人的房间号。我想溜进去看看会发生什么。
但,后来被老板发现,把我轰出了宾馆。
我站在宾馆外,仰起头,看着第三层,估计着他们可能会在哪个房间。突然,噗嗤一声,从三楼的窗户里飞出一团皱巴巴的宣纸。我打开一看,是我送给班花的书法。
我转身把宣纸扔进了垃圾桶里,垂头丧气的离开了宾馆。
在街道的拐角处,偶然遇到了学校的小老大。他破天荒的没有打我,反而告诉我风的来龙去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