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问:“为什么你在审查起诉阶段改变自己的口供?你原来在公安侦查阶段曾做了多次交代,每次口供都相符合。”齐萍萍回答:“那时候我一心求死,所以把一切严重的都往身上揽。现在我想活,对生活有希望。”齐萍萍坚决地对法官表示,自己对公安部门所做的口供只有部分真实,庭审上说的才完全真实。“我很后悔杀了他们,假如法院判我死刑,我也没有意见。如果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绝不会做伤天害理的事情。”休庭后,齐萍萍和大伯、小姨等亲人相见,终于流下眼泪,圆圆的脸涨成通红。
齐萍萍在庭审时表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资料图片)
宣判结束后,心理咨询师与齐萍萍对话。
宣判结束后齐萍萍写下心中想说的话。
听到宣判结果,齐萍萍抿了抿嘴。
本报曾对庭审现场情况进行过报道。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萍萍杀害父母并碎尸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齐萍萍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证治权利终身。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河南籍流动务工人员齐萍萍在租住的房间将其父母杀害并碎尸。2010年5月31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齐萍萍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