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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03月29日下午对被告人胡士泰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士泰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勇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520万元;葛民强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80万元;刘才魁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民币70万元;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

  力拓案核心人物胡士泰承认受贿[3]

  2010年3月22日,力拓原中国区首席代表胡士泰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由上海市一中院进行审理。

  澳大利亚驻沪总领事孔陶杰(TomConnor)透露,胡士泰承认了收受贿赂的部分事实。

  新华社报道称,指控显示,胡士泰被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46万余元、葛民强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94万余元、刘才魁涉嫌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378万余元,而王勇涉嫌收受贿赂7500万余元,合计9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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