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日,“小杨”把陶静带到另一宾馆,让其把一双底子很厚的红色凉鞋穿回去,同时给路费700元人民币,二人一同来到缅甸的瓦邦,将陶静送上汽车后分手。沿途经过三个检查站,经一30岁女人接应后,当日9时进入中国境内。
8日凌晨,陶静回到我省,用公用电话与“小杨”打电话联系。
8日早晨,“小杨”电话指示陶静与接货人见面。于是陶静打车来到儿童医院附近的一家鞋店。从店旁的银行柜员机上确认一万元到账后,她买了一双白色平底凉鞋换下脚上的红色厚底凉鞋。几分钟后,陶静把红色高跟凉鞋交给了伪装成接货人的警丅察进行身份确认,当场被抓获。
经刑事技术部门鉴定,该du品为高纯度jjbba,即bd。法庭认为,陶静为牟取非法暴利,利用女性器官藏匿du品,将其运回国内的行为构成运输du品罪,依照《du品犯罪惩治法》有关规定判处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终止会面时,陶静朝着她母亲大喊了一声“妈”后哭着被带走。
1991年10月28日,陶静在被押赴刑场前在一张纸条上写下"亲爱的妈妈",随后被押解至云南德宏州执行枪决,年仅20岁的陶静,成为了新中国40多年来被处决女刑犯中年纪最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