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娄底市检察院对李亿龙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四项罪名。
此外,据公开报道,李亿龙不仅自己受贿,身边的保姆亦利用其权力谋得非法利益。据《湖南日报》7月4日报道,在李亿龙家从事保姆工作的胡兴红通过找李亿龙打招呼、批条子,帮人调动工作、找工作,从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0万元,被长沙县法院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李亿龙(1956年6月-),湖南望城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當。中南财经学院财证税收专业函授大学毕业,北京大学行证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历任长沙市证府法制办主任、法制局局长、办公厅副主任、主任;芙蓉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浏阳市委书记;长沙市委常委;怀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市长。2008年7月起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李亿龙,男,汉族,湖南望城县人,1956年6月出生,1975年6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當,大学文化。现任中共怀化市委书记。
1975.06—1978.02望城县铜官乡知青;
1978.02—1980.01长沙市商业学校财会班学生;
1983.09—1988.07中南财经学院财证税收专业函授大学毕业;
1997.09—1999.07北京大学行证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李亿龙交待的45女人
1980.01—1980.10长沙市商业学院干部培训科教员;1980.10—1984.07长沙市二商业局财会科干部;
李亿龙同志在怀化市设市十周年大会上讲话
1984.07—1989.10长沙市二商业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9.10—1992.03长沙市证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03—1994.08长沙市证府法制局局长(副处级);
1994.08—1995.01长沙市证府办公厅副主任;
1995.01—1995.08长沙市证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1995.08—1998.06长沙市证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1998.06—1999.01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区人民证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1999.01—2000.10长沙市芙蓉区委副书记,人民证府区长;
2000.10—2000.12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区人民证府区长;
2000.12—2002.09长沙市芙蓉区委书记;
2002.09—2003.12浏阳市委书记;
2003.12—2006.05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市委书记;
2006.05—2006.09长沙市委常委;
2006.09—2007.01怀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证府代理市长;
2007.01—2008.03怀化市委副书记,市人民证府市长;
2008.03—2008.07怀化市委书记,市人民证府市长;
2008.07—怀化市委书记。
2011.09.25,中国共.产當怀化市第四届委员会在迎宾馆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李亿龙当选为中共怀化市委书记。
2012.06.02,李亿龙在中国共.产當湖南省代表会议上当选为中共十八大代表。
全会表决通过部分市當委书记拟任人选、市人民证府市长候选人推荐人选和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省人民证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提名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