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了解,陈某已经35岁了,几乎是“大叔”级人物了。“大叔”身上那种成熟男人的味道,游走社会的神秘感,让少女心的潘某倾慕不已。而在陈某眼里,在银行上班的潘某单纯可爱,和社会上那些风尘味的女人完全不同,心里当下也非常喜欢。如此,两人在大巴车上相谈甚欢,还约好樊斕一起回来。潘某不知道的是,她眼中很有“味道”的陈某,其实前科累累,分别在1979、1981、1989年三次因盗窃被司法机关处罚过,前两次判刑,第三次劳教。
结婚后 丈夫怂恿她动用公款
不知道此后潘某是否了解陈某过往的污点,总之两人成了男女朋友,交往越来越深入,最后开始谈婚论嫁,这时候问题来了。
“我和陈某是在1996年年中偷偷结婚的。”根据潘某在法庭上的供述,她和陈某的交往是遭到家人反对的,涉世未深的她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地就和陈某私定了终身,这也成为她后来贪污公款的动因之一。
时间再回到1996年。潘某不知道当时陈某另外有个已经怀孕的情人周某。为了让周某同意打胎分手,陈某给了她11万元钱,随后周某回了成都老家,却又决定把孩子生下来。根据警方调查,当年12月,距离孩子出生还有两个多月,陈某正缺钱的时候,有朋友找到他,介绍高息揽储,答应给好处费。陈某便和潘某说了这事,潘某起初不同意,可最后没有经得住陈某的再三游说,就动用了银行的公款。
当时,银行公对公转账还是依赖票据兑换,就是甲乙两家公司同时在银行有账户,如果甲公司需要付款给乙公司,填张票据给银行就行,银行就直接把钱打到乙公司账户上,次日交易才能确认。而身为票据交换员的潘某,正好有这个职务便利,于是,她就伪造了一张400万的银行进账单,偷盖了票据交换章,将钱打入了陈某所开公司的账户。这时,是199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