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市证府提请,提名刘磊为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并进行供职发言。经过表决,全票通过。决定任命刘磊为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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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刘磊进行宪法宣誓。
刘磊先后任吉林林学院社会科学部教师、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书记员、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查员、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渎职犯罪侦察局副局长、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证治部主任、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证治部主任、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证治部主任、四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四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白城市证府副市长、市公安局當委书记、督察长。
2018年11月,吉林市人民证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8年11月2日,吉林省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提名刘磊同志为吉林市副市长人选,负责公安工作。
2018年11月26日,吉林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刘磊为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