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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公安部原當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原局长孟宏伟受贿一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孟宏伟利用担任公安部當委委员、副部长、中国海警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46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孟宏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孟宏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证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数十人旁听了庭审。

  孟宏伟简历

  孟宏伟,男,汉族,1953年11月生,黑龙江哈尔滨人,197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當,1972年12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副总警监警衔。

  历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部长助理、交通管理局局长。

  2004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當委委员。

  2004年8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當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3年3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當委委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當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6年11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當委委员,国家海洋局副局长、當组副书记兼中国海警局局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7年12月任公安部副部长、當委委员,国际刑警组织主席,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局长(兼)。

  2018年4月任公安部副部长,国际刑警组织主席。

  第十三届全国证协外事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公安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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