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社部近日发布消息,我国已全面建成联通部、省、市、县四级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基本实现全国所有省份、所有统筹地区、主要医疗机构全覆盖。据江门市社保局透露,截至2月底,我市通过国家的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直接结算已达316人次。
国家人社部表示,目前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运行顺畅,截至今年1月,累计结算超过18万人次,基金支付28.54亿元,有效缓解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垫付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
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江门市自去年4月开始启动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工作以来,截至目前,我市已纳入该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达26家,覆盖了我市所有二级以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以及4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江门市社保局医保待遇科科长蒋茜告诉记者:“到2月底,江门市的医疗机构已为全国各地的200多位参保人实现异地就医实时结算,江门市参保人也在省外实时结算了30笔左右的跨省异地住院费用。”
与此同时,我市的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近五年,全市累计有5万人次的参保人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实时结算,合计支付达8.71亿元。
市社保部门提醒:参保人异地就医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据介绍,可办理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手续的参保人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和工作的人员、外出期间患急病住院人员以及符合异地就医转诊条件的人员等。市社保局提醒,从今年1月起,符合上述条件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需要在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参保人或亲属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备案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人的医保待遇。
蒋茜提醒,如果不及时备案,参保人医疗费用将不能顺利实时结算。同时,如果没有按时或按规定办理备案,江门市参保人住院费用待遇将下降50%。如果参保人因各种原因没有实时结算医疗费用的,也需在出院之日起两个月内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