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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将《离婚证明书》交到当事人手中。

  “《离婚证明书》精简方便,而且有法律效力,有了它,办事时就不必担心泄露隐私了。”从法官手中接过开平市人民法院发出的《离婚证明书》后,市民张小姐感慨地说。

  9月12日,开平市人民法院向一宗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张女士发出了首份仅记载婚姻解除事实的《离婚证明书》,该院也成为江门地区首个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的基层法院。“这是我院改进家事审判工作方法的创新举措,体现出我们更加人性化的司法服务。”该院副院长邝玖瑜说。

  《离婚判决书》涉及隐私

  办事时尴尬不便

  市民张女士婚后与丈夫感情不和,于去年向开平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张女士虽然如愿离婚了,但接到《离婚判决书》后,烦恼也随之而来。因为《离婚判决书》不仅载有张女士的详细个人信息,还有她在法庭上的诉称内容,包括其丈夫吸毒、患有精神病以及她曾遭受丈夫家暴等涉及家庭矛盾、情感纠葛的信息,每次办事出示《离婚判决书》时,别人都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这给她带来不少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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