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他把衬衫拿来了,衬衫很干净,还带着洗衣粉的清新淡雅,口袋那里的开口处也就有两厘米左右,没有线头!看来是处理过的,本来想就这么点事,自己两针就搞定了,又一想,这么齐整的衣服,如果留上大大的针脚就不好了,于是就小心谨慎的慢慢缝合,缝好后基本看不出是开过线的痕迹,当看着自己的杰作终于完成时,想着,像他那样齐整的人,怎么会让衣服口袋开线呢?没想通…
没多久,他成了我的大哥,而我也很是钦佩他,有什么事也喜欢和他商量,当他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时,我想,如果哥哥对我有他的一半,我也是开心的,因为我们老闹腾!于是我说:"以后你就当我亲哥哥吧!"他好像停了停想说的话,过了一会儿,说,我不是你亲哥么?天天大哥大哥的喊,不是才怪呢?我乐了!原来这么好的男生竟能当我的哥哥!
这时,我才敢正眼看看他,嗯,是不错,乌黑的短发,粗浓的剑眉,一双眼睛炯炯有神,眼角上挑,还真是很帅气十足呢!
宝贝让我放里面好不好 他将她抵在墙上律动
后来,他跟我讲,他第一次看到我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笑着说:"是因为就我一个是女孩子的原因么?"他说,我是个有勇气的女孩,看着那么多男孩在那闹哄哄的,竟然能文斯不动的不为所乱!我心想,那阵势是把我吓住了,不敢乱动好不!
在那个花一样的年龄,遇到了这样阳光的他,要恋么?
有那么一天,当我从文学社的办公室走出来,然后又走出楼门口的时候。一个傻大个拦住了我的去路。他个子高,身材强壮。
“你就是文森吗?”他说。我说是,他又说他很喜欢我最近写的那个小说。我说那是瞎写的。他说为什么,看起来不像瞎写的。我说海明威有一句名言讲的非常好,你知道吗?他说不知道,摇摇头,这让他看起来很憨厚。我放松了警惕,愿意和他聊一聊。
“第一稿都是臭狗屎啊!”我说。
“不臭啊!还行!”他用小眼睛看着我说,我们一边走着。
“我喜欢你这个答复!”我说,笑抽了肚。
“那就是说你还没有修改过吗?”
“没怎么修改……也可以这么理解。”我说。“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尝试写作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一般都很糟。”
“我很喜欢你写的小说!”他说。听到他这么说我很高兴。但是他的老实让我害怕,因为他是一个憨厚的傻大个。就因为这样,老实的人一般不会说谎话,我却因为得到诚实的赞美而感到顾虑。因为这不算什么,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事。如果那些喜欢恭维的人水旜这样的话,我却一点也不担心,就算祝我得诺贝尔文学奖,我也不记在心上。但是跟你说,他身上就是有这种坦诚的魅力,那就是天生不会说谎话。这个朋友我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