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法庭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湖南杀人烹尸案
据查,李晓今年50岁,1997年10月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刘越高今年48岁,1992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长沙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人均系湖南省株洲市无业人员。曾湘灵今年41岁,2000年6月3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证治权利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