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随时掌握案件动态,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促进社会以及谐发展,近日,市环保局成立了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启动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结合部门工作实际,成立了工作领导组,设立了办公室,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为切实有效地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发挥环境信访调解职能优势,预防以及减少信访纠纷提供了组织保障。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登记制度、调解程序、调解工作原则、调解工作纪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制度公布上墙,为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启用舒城市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实行人民调解工作“六统一”制度,即:统一名称,统一标牌,统一标识以及徽章、统一印章、统一工作程序、统一文书格式。
随着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得到提高,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启动,将促进各类环境保护纠纷的有效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及时化解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推进以及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的形成。(卢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