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切实做好江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和管理工作,近日,江门市商务局组织召开全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会议。恩平市科工商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一角
据悉,《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中有两方面重要规定与消费者密切相关。一是单张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个人或单位购买记名预付卡或一次性购买不记名预付卡1万元以上的,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二是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记名卡应该提供退卡服务。
会议指出,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增强风险意识,依法做好本职工作,继续加强对零售、住宿和餐饮、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的发卡行为进行监督;二要扎实做好宣传及备案工作;三是要加强日常检查,规范发卡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