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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温某某上网时陌生网友通过qq发了一个代办银行卡的消息给温某某。2013年4月,温某某联系对方求办一张银行卡用于存私房钱。收到对方办好的银行卡。温某某转入40000元。20分钟后,账户内的40000元被转走。2013年5月温某某向某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经调查取证,账户内的40000元于2013年5月转入账户张某某内。2014年4月办案民警冻结涉案银行卡。现温某某具状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张某某将余额返还温某某。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张某某未自愿履行,温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立即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张某某银行存款及其开户信息后,与当地派出所联合,在当地派出所的协助下,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银行存款,案件得以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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