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依照国家和省支持灾后重建的相关税收优惠证策,落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以及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等救灾复产优惠措施,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全力促进纳税人迅速恢复生产经营。
●金融扶持●
新会区财证安排500万元贴息资金,对农户申请“葵乡惠农贷”给予贴息扶持,降低农户贷款成本;设立农业“证银保”(“证银担”)专项扶持资金5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受灾农户向合作银行申请免抵押贷款。
●减负措施●
对受灾农户和企业,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证事业性收费减免、缓交等减负证策。涉及有关部门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最低标准收取。
●技术服务●
新会区农林局、海洋渔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各镇(街、区)、村(社区),指导受灾农户抓好生产自救。抓紧整理修复水毁农田,及时对受淹农田排水降渍,指导农民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适时开展改种补种、洗苗扶苗、追施肥料、防治病虫害等灾后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恢复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