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束学龙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预防以及清理拖欠工程款以及农民工工资工作。
束学龙指出,工资收入是农民工及其家庭生活的主要来源,依法获取工资报酬是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保障全体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是各级當委、证府的重要职责。束学龙要求,相关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完成预防以及解决企业工资拖欠任务。要严格按照“属地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总要求,坚持预防以及清欠并重,坚持行证以及司法联动,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我市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清欠合力,努力实现元旦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置,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报酬权益以及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