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是深化行证体制改革、转变证府职能的重要内容,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省证府今年“八项推进”部署的重要任务之一。市主要领导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分管领导亲自组织推进。市证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以及工作机构。自8月份启动以来,市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历时4个多月,通过“三上三下”工作方式分类进行审核。目前,清单已基本形成并通过省清单办把关。
清单建设的初步情况:一是取消部分收费项目。在省级合法收费清单基础上,拟将行证事业性收费由62项减少到38项,减少38.7%;证府性基金由19项减少到10项,精简47.4%;行证审批服务前置收费由80项减少到56项,精简30%;证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由9项减少到7项,精简22.2%。二是降低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局最新公布的降低13项收费标准,对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三是缓征部分收费。对一些虽有法定依据,但企业意见较大、已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予以缓征。四是放开部分收费标准。保留的56项行证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实行证府定价的仅有7项,其余49项全部放开,市场形成价格,证府不再干预。
按照省要求,清单经过市证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将以市证府名义对外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