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快江门市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建设,逐步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5月18日前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参加听证。
办法主要从四个方面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整合实施的有效衔接:
一是整合医保配套文件。将原来的参保管理、就医管理、基金管理、基金结算管理、医保三个目录管理、定点服务机构管理等一系列管理配套文件进行了综合整理,统一为《管理办法》。
二是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通过设置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包括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大病保险等待遇)、二档(包括住院统筹、特定病种门诊补助、普通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等待遇),构建适合江门市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的多层次医保城乡一体化体系,并稳步提高待遇水平,到“十三五”期末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证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不低于80%。
三是建立更合理的转诊制度。根据国家、省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求,建立市内和市外住院转诊制度,通过连续计算起付标准、设置医保差异化支付等措施,合理引导就医流向,促进患者就近就医、有序流动。
四是对困难居民实施倾斜证策。按省的规定,将孤儿和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纳入困难居民范围,并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实施降低起赔标准、提高赔付比例、不设最高赔付限额等大病保险倾斜证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