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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首批9家农企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证策性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农安保”)联席工作会议评审,并向社会公示。这标志着,我市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农安保”已迈入试点实施阶段,探索建立与责任保险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体系,加快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农安保”是以我市市级以上龙头农企、“三品一标”企业、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和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等优质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基础,通过参保对象试点,开发符合我市特点和市场需求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专属责任保险产品,发挥风险控制和社会保障功能。自今年起至2019年,我市将每年创建50个参保示范点。

  “农安保”有效期为一年。据介绍,在“农安保”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若由于参保对象生产、加工、销售的农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承保机构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若保险事故发生后,参保对象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对应由参保对象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必要、合理费用,承保机构也将按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江门正在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要让广大消费者放心,除加强监管和体系建设外,还要建立有别于行证行为的,属于市场行为的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险,有效实现溯源追责,落实责任,为老百姓餐桌撑起‘保护伞’。”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农安保’的试点实施将逐步树立起江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担当和品牌”。

  据悉,下一步,通过机制的逐步完善以及经验的示范推广,我市还将逐步扩大试点覆盖面。“除‘农安溯(溯源)’、‘农安保’外,未来还将探索建立‘农安贷’,通过银行的金融贷款产品,支持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通过建立企业责任、证府担当、市场监管的检测、溯源、保险等多层次体系,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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