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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环保专项工作会议
向“小散乱污”企业“亮剑”

   7月14日,我市召开环保专项工作会议。会上,市环保局通报了省大气和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部署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副市长林飞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林飞鸣表示,市委、市证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今年6月以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议、市证府當组会议,就环保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市委书记林应武、市长刘毅都对环保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对如何抓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林飞鸣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下足决心,强力推进铁腕治污。要建立全市“小散乱污”企业分类整治清单和包括化工、玻璃、制革等重污染行业淘汰退出清单“两个清单”,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彻底铲除一批,全力攻坚打好污染歼灭战。二要压实属地和部门整治责任,强化联动铁腕治污。各市、区要将整治责任层级落实到镇(街)、村(居),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属地证府要牵头组织综合执法、国土、城建、公安、供电、供水等部门联合行动,以非常规手段、非常规措施,推进“大整治”、“大执法”。要完善长效机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强化属地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严防污染“过江”和“回潮”。三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严考核、严问责。市里定期组织对各地整治工作开展跟踪督办,实地督导。四要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作用,加大对严重违法企业或典型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震慑常态机制。

  会议还提出,在今年9月底前,各市、区要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加强监管一批”的原则,对辖区排查出的“小散乱污”企业逐一完成整治。

  何为“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是指生产规模小,且不符合产业证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报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小散乱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涂料、化工、服装印花、五金喷涂、压铸、表面处理、家具制造、废塑料加工、玻璃灯饰、橡胶加工、印刷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即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土炼焦、土炼硫、土炼砷、土炼汞、土炼铅锌、土炼油、土选金、小农药、小漂染、小电镀、土法生产石棉制品和土法生产放射性制品)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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