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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记者从江门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对违法用人单位的社会监督,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依据《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该局将江门部分地区2017年第二季度查处的一批重大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根据通报,8家用人单位均为拖欠工资,责令改正后拒不整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中,有3家欠薪的用人单位为个体工商户,单位地址均位于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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