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市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选点变更手续目前已开始接受办理,参保人如需变更需在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按规定视为继续选定原门诊定点机构。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定点机构由原来的一个增加为两个,参保人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定点机构后,可在本市其他非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医疗机构作为其门诊定点机构。原已选定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且未增加一家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办理门诊选点变更时,要先选定一家基层医疗机构,才可以办理选点变更手续。
办理个人普通门诊选点新增或变更业务的参保人,可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人需选定的门诊定点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进行办理,也可以登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社保手机自助终端等网络平台进行业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