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第三届世界广府人恳亲大会》安全有序举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现就会议期间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通告如下:
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时间:2017年11月16日0时—2017年11月18日24时。
禁止“低慢小”航空器飞行范围:蓬江区和江海区辖区内。
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已经或者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严厉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行为人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