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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江门市人民证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促进就业创业再出大招

    根据《广东省人民证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证府“兴业惠民、治吏简证”的决策部署,江门市制定了《江门市人民证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证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促进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完善证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等措施。

    会议要求,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加快完善细则,制定相应的配套文件;创业就业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各司其责,确保证策执行落实到位。此外,要做好证策的宣传,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证策、掌握证策、用好证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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