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环委办通报了2019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情况。通报显示,今年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综合指数改善15.1%,优良天数比例为95.6%。
水环境质量方面,第一季度江门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9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考核断面均值水质优良比例为77.8%,达到2019年考核目标。30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40%。
第一季度江门空气质量同比改善15.1%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15.1%。六项污染物除CO同比上升外,其余指标平均浓度均有所下降。
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8%;
PM10平均浓度为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SO2平均浓度为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
NO2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
CO指标浓度为1.5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5%;
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3%。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改善(综合指数下降),恩平市的环境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有所下滑(综合指数上升),综合指数比去年同期上升(变差)3.3%。
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
与2018年同期相比,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且保持稳定。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9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考核断面均值水质优良比例为77.8%,达到2019年考核目标(77.8%)。西江干流水质优,达标率为100%;潭江干流上游水质优良,中下游水质良至轻度污染,入海河口水质优,达标率为80%。上浅口、牛湾断面水质超Ⅲ类标准,均为Ⅳ类。
30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12个,未到达水质目标的断面18个,达标率40%,与去年同期相比水质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