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去年我市年均降雨量较常年增加27.4%,属于丰水年份,全市水资源总量达159.60亿立方米,供用水总量较前年减少0.6557亿立方米,江河水质总体良好。
平均水资源利用率达14.5%
根据近期发布的《2018年江门市水资源公报》(以下简称《公报》)显示,2018年全市年均降雨量2676.41毫米,较前年增加25.1%,其中西部和南部地区降雨量较大,中部偏北部地区降雨量较小。全年降雨日数最大为三角洲红旗站173天,最小为新会区梅阁站117天,降雨主要集中在5—9月,占年总量的86.8%。
据了解,去年我市水资源总量达159.60亿立方米,较上一年增长25.0%,较常年增长31.7%,全市供用水总量均为27.2亿立方米(不包括电厂海水利用量26.96亿立方米),较上年减少0.6557亿立方米,较常年减少1.8318亿立方米。水资源开放利用程度上,全市本地平均水资源利用率为14.5%。
《公报》显示,去年我市人均综合用水量561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从大到小依次为台山市(725立方米)、开平市(702立方米)、新会区(694立方米)、恩平市(659立方米)、鹤山市(582立方米)、蓬江区(271立方米)、江海区(262立方米)。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为89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29立方米(含火电);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200L/d,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127L/d;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为783立方米,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最大为新会区925立方米,最小为江海区386立方米。与前年相比,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有所增加,农田实灌亩均用水量、人均综合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略有减少。
省考水功能区达标率近九成
据了解,去年我市在巩固河长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同时在全市跨界河流和黑臭水体河段设立268个水质监测断面,每月对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排名;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河流水环境情况进行明查暗访,每周发布水环境保护“红黑榜”,每月通报河长制专项检查情况。此外,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清污、清漂、清淤、清障、清违“五清”行动,力促河长制湖长制见行动、见成效,有力带动水质提升。
据《公报》显示,去年我市西江干流及其下游网河区、虎坑水道、崖门水道、江门河、礼乐河水质类别均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市江河水质总体良好;全市大中型水库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其中锦江水库、大沙河水库、镇海水库、大隆洞水库、塘田水库、凤子山水库、南坑水库、青南角水库、马山水库、东方红水库和狮山水库等11宗水库水质达到Ⅱ类以上。
同时,去年我市饮用水源地总体水质较好,鹤山东坡水厂、周郡水厂、篁边水厂、鑫源水厂、恩平水厂、开平水厂、开平供水水源地、银海水厂、台城供水厂和那咀水厂水质类别均达到Ⅲ类以上,达到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去年全市列入考核水功能区53个,达标水功能区45个,达标率为85.0%。列入省考水功能区26个,达标23个,达标率为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