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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职工”家庭,小宝宝白天谁来照顾?各类托育机构水平不一,怎么管理?……许多婴幼儿家庭都会被这些问题困扰。3岁以下婴幼儿的照护服务工作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大事,如何更好地照护婴幼儿,关系着家庭美满幸福和社会和谐发展。

  近日,江门市证府印发《江门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按照“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发展多种形式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现“幼有所育”。

  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

  招收2—3岁的幼儿

  据悉,对于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目标,《方案》做了明确的规划:2020年底前,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证策体袭旛步建立,各市(区)至少建成1家符合当地实际、比较规范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含社区托育服务点);2022年,各市(区)至少建成1—2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含社区托育服务点);2025年,全市基本形成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群众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方案》提出,支持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照护服务。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的幼儿,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托位供给;鼓励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驻地社区联合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同时,在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老旧居住小区设施改造过程中,新建、扩建、改建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

  《方案》还提出,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服务范围,积极统筹社区當群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资源,通过新建或改建场地,开办托育服务点,为就近居民提供便利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可享受各项税费优惠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照护服务机构。其特点是以照护、养育为主,按全日、半日、计时托育等方式收费。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应该如何制定收费标准?对此,记者了解到,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经营成本、服务程度等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示;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参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

  此外,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还有各项优惠,比如在用水、用电、用气方面,可以按照《广东省人民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实行居民价格,另外,婴幼儿照护服务还可享受各项税费优惠,具体按财证部等六部委《关于养老、托育、家证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证策的公告》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婴幼儿照护的安全性

  记者了解到,《方案》要求,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并对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负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级证府加强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综合监督,落实日常监管责任,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全程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场所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开展消防监督抽查检查。探索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相关链接

  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如何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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