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江门头条

   近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失业补助金申请门槛低、申领手续便捷,目前已惠及不少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申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人员请抓紧时间申领。

  根据印发的《关于做好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的通知》,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证策。申领条件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缴费满1年但本人辞职等本人原因失业)。

  据介绍,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此外,对2020年3月至6月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如:罗先生在我市累计失业保险缴费3年,2020年4月因本人原因离职。由于罗先生失业保险缴费超过1年以上,因此他享受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和发放4月、5月、6月价格临时补贴,最多能领取失业补助金300×6个月=1800元,临时价格补贴207+164+160=531元,总共可领取2331元。

  另外,失业补助金申领不须现场办理,一方面,申领人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中的“广东社保服务”专栏—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注册或登录)失业待遇—失业补助金申领,进入失业补助金申领页面后,选择“受理”按钮,校验通过后可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网上申报。另一方面,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搜索“失业补助金”),点击社保医保—失业—业保障—失业补助金申领。

您可能还喜欢的
最新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