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三届十三次全会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市要坚持系统观念精准施策,着力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这也意味着接下来的5年,江门将把更多的目光放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协调性上,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两个文明”相互促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江门以江为名,河湖治水兴水是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分。“十三五”时期,我市以河长制湖长制为重要抓手,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河长制工作考核中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获“优秀”等次。2019年成为全省该项工作唯一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的地级市。
“‘十四五’时期,水利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不断创新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制机制落实,以深化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现河湖水安全、水生态系统保护和利用,推动我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市水利局局长梁君明说。
切实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优势
“十三五”时期,我市因地制宜,创新机制打出治水“组合拳”,构建了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2016年,我市出台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2018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后,结合河长制工作,对保护条例进行了修订。与此同时,我市专门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鹤山市河长制示范县专项资金等河长制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亿多元。2020年,我市发挥河长制专项资金的“撬动”效应,带动全市近60亿元的水利与河长制建设工程的资金投入,较好地解决区域统筹协调等河湖治理难题,推动河湖面貌持续改善。
在此期间,我市创新建立主要内容为“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清单”的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详细列出河湖治理具体问题、整改措施、计划方案和工作责任等,以工作清单推动工作落实。2017年7月以来,市、县、镇三级河长湖长发现问题26512项,整改25792项,有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抓,成为河湖保护治理工作重要抓手。
“十三五”收官之年,在先行先试县级总河长向市级总河长述职的基础上,我市继续探索实施镇级总河长向县级总河长述职制度,通过“述职制度+年度方案”的形式,构建起市县镇三级“全联动、全链条、全覆盖”的述职长效机制,并出台全省第一个河长制水质考核奖惩工作方案,将水质污染指数改善率排名作为主要评判标准,对年度水质综合考核排名前三位的市(区)给予奖励,对水质污染指数同比无改善且排名后三位断面所在县级河长实施约谈,进一步强化了制度保障,为河湖治理提供了坚实基础。
2020年,全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市达标水体比率同比上升10.1%,优良水体比率上升10.8%,创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最好水平,为“十三五”江门河湖治理交上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我们还将继续健全和落实好河长制巡河‘三个清单’、明察暗访‘红黑榜’、水质监测通报、河长工作述职、水质考核问责制度和民间河长等制度,创新探索符合江门实际的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的优势,推动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梁君明说。
推动治水治城治产相融合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市将着力组织万里碧道工程、西江和潭江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战,进一步推动我市治水、治城、治产相融合,全流域、全要素开展河湖综合治理工作。
作为深化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抓手,高标准建设碧道是一项重点任务目标。“十三五”期间,作为我市唯一入选省万里碧道试点项目的江海城央绿廊碧道顺利完成建设并通过省级评估。我市在2019年启动建设100公里省、市万里碧道建设试点(示范段)的基础上,去年6月,将全市剩下的29段共260公里万里碧道的建设工程,采用全市统一打包、统筹推进的EPC+O项目模式,以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为重点,高质量整体推动全市万里碧道建设,去年全市完成投资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