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人之带着空间被捡走 萌物闯兽世,种田生崽好
“你能逃避到什么时候?”父亲气愤地对阿云说。
阿云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
“毕业一年多了,没有一份工作干超过半年的,为了给你找个好单位,我把能找的关系都找遍了,你就不能坚持坚持吗?现在天天在家像个废人一样,还天天看书,你以为你能变成一个大文化人不成?我看只会越读越傻!”父亲不留情面地说道。
而阿云依然没有作声,但心里有股幽幽的痛,他知道没人能分享他的忧愁,更没人能拯救他,接下来的路,他只能靠自己了,既然家里不能留,那就先住到外面去吧,命运怎么样,听天由命。
阿云从小就是个内向的人,表现得既不聪明也不懂事,他很难理解别人的情绪,也不会看别人的眼色,而更像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他喜欢看故事书和小说,但父母怕这些书会影响他学习课内知识,所以从三年级开始就禁止他看,还把他所有的课外书都没收了,奇怪的是,阿云并没有反抗,而且如父母所愿,他更加努力地学习课内知识,并考进了一所重点中学。
每去一个新的地方,就要被迫接受新的环境,他不再是学校的尖子生,因为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期望与现实的落差让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不被重视的感觉让他把自己隔离于群体之外。
他依然需要小心翼翼地看小说,如果被父母发现,只能说是老师布置的课外阅读任务,但父母有时将信将疑,甚至会打电话询问语文老师。
不出所料,阿云的成绩偏科很严重,只有语文好,其他的科目都一塌糊涂。
高中的那个年代,是青春期的学生们最崇拜文学青年的时代,有几个青年作家的人气甚至超过了当红的偶像明星,阿云当然也不会错过他们的作品,而且,阿云所写的作文和诗歌也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有些还发表在学校的杂志上,这让阿云受到许多女生的崇拜。
那是他最怀念的时光,班里有几个女生为他争风吃醋,勾心斗角,而他喜欢的却是另一个班上一名英语很棒的女生,她的名叫肖颖。
肖颖是一个很外向的女生,她和什么人都合得来,而且很受欢迎,总有一群男生围着她转,在阿云的印象中,她几乎很少独自一人。
如何才能引起肖颖的注意,阿云想到的只有不断地写诗歌、写文章,希望在杂志上,在黑板报上,自己的名字能经常出现在肖颖的眼中。
但是肖颖的身影却常常出现在球场,为打球的男生加油呐喊,或者在英语角,和同样有英语特长的人交流。
于是阿云也开始学打篮球,但他的体育天分太差,在场上连摸到球的机会都寥寥无几。他又转而学习英语,但第一次去英语角,糟糕的表现就让他无地自容,于是他决定不再去了。
阿云不曾向别人水旜自己的心声,包括他的父母,只有写作是他倾诉的方式,隐喻晦涩的诗歌,给人以朦胧的美感,因为老师读不懂,所以认为是好诗,而他真正想写的文章,却因为情绪消极而不被老师看好,他只能发在唯自己可见的博客上。
思念的心绪,总是占据他的脑海,肖颖的声音和笑容,以及窈窕的身姿,总是萦绕在他的心头,他知道这种感觉叫暗恋,叫单相思,再怎么想也无济于事,但他就是没法摆脱。
偶然间,他读到了民国时期的文学作品,那个时代的文人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不羞于歌颂爱情和生命,可似水柔情,可风情万种,可敢爱敢恨,在压抑的高中时代,这无疑给阿云的心中种下一颗种子,他对浪漫和自由的向往正在逐渐成长。
阿云渴望的勇气终于在不知不觉中到来,有一次出黑板报的时候,他突然想到篡改已经由老师审核过的诗歌板块,自做主张写上了自己以前创作的一首向肖颖表白的藏头诗。
一开始没人发现诗歌被改了,直到有眼尖的同学发现了诗歌真正要表达的内容,而且很快传到了肖颖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