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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人就是勋。他大声地喊着:“臭小猴,谁叫你说三道四的?你若再说,小心我抽你!”

  他长得高大帅气,起码比我们都高出一个头。小猴,大嘴,大眼,他们都特别害怕他,当然是怕他的拳头。

  勋是邻村的,回家的路途比我的稍远。早上的时候,他总是早早出现,等在村口,然后尾随着我,一直回到学校。下午放学的时候,他也总是尾随着我,一直到我拐入村口。因此,小学六年,他成了我的护花使者。

  当别人对我说三道四的时候,勋总是出面制止,这让我甚感欣慰。那年,我已经十岁,少女的心思,我不敢对公公说,于是悄悄地对玲说。

  玲听罢,哈哈笑了起来。然后特意压低声音,俯在我的耳朵边,悄悄地说:

  “他喜欢你了!你们都喜欢上彼此了!”

  我们都是九零后,十岁左右的九零后,生活在一个充满阳光的社会里。那时,世界已经跨过了一个世纪,迎来了一个新的征程。我们的心智比八零后更早地成熟了起来。因此,对于萌生在心中的那份懵懂的情愫,特别敏感。这情愫,似乎是春风吹绿了一地野草,蓬勃地成长起来了。所以,少女的那份心思,我当然心如明镜,但被我暗藏心底。

  时光匆匆,我在别人的闲言闲语里走过了六年的小学历程。

  转眼已到了初中。在初中,没能与玲和勋同一个班,也没与臭小猴他们同一个班。我自己独立开来了。我甚至庆幸没有同他们任何一个熟悉的人同一个班,因为在新的环境里,我是全新的一个人,再也不怕听别人说我是被“捡回来的”了。我获得了新生!

  在初中三年里,勋依旧经常护送我归家。我们都是骑自行车上学的。我走在前面的时候,他就会紧随其后。当我在后面的时候,他总会慢慢地在前面不远处,静静守候。我们都甚少说话,保持应有的距离。

  眼看就要到初三毕业了。某天,我正匆匆地拐进村口,勋叫住了我。我连忙将车停靠在村口的路边,看着他,嫣然一笑。他也笑了。

  勋说:“你真的打算去读卫校吗?你不怕吗?要给病人打针,要捱夜,而且老得特别快的哦!你真的不怕?”

  我坚定地摇了摇头,说道:“不怕!”

  他本来略显紧张的脸,瞬间舒展开来,露出了一抹迷人的笑容。

  “我还担心你会怕呢,看来是我瞎操心了!”

  “谢谢你!”我的目光不敢与他的碰触在一起,微微低头,笑着说。

  “谢谢你一直以来的陪伴与守护!”蚊吱一样的声音从我的喉咙里发出。但是,我相信他能听见。

  “从今以后,我不能守在你身边了,你自己要小心,爱护好自己!”

  “还有,每逢节假日,你都会回来的吧。我是一定会回来的,希望……希望……我们还能时常见面!”

  勋也低下头,用手轻抚着自己的后脑勺,腼腆地说。

  “嗯……会的……”我也轻轻地说,眼睛依然不敢看向他。

  这算是我们的约定吗?我不禁自问。或许是吧!那时我十六岁。

  一晃又过去了四年。我已经毕业了。其间,我进修了大专。毕竟中专学历太低了,许多医院都不会接收。

我和公gong在厨房 半夜家公走进了我的房 家公在沙发要了我

  在读专科的四年中,勋一直与我保持着联系。他中学毕业之后,到职校就读了三年。因此,他比我早一年走出了校园,踏入了社会。

  找工作也甚是艰难。他所读的职业是装潢设计,毕业之后,怀着一颗雄心壮志想找到对应的职业,找了许久,碰了无数次壁,最后无疾而终了。后来,他跟随自己的父亲,到工地干活去了,名副其实地成了城市建设中的一名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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