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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介绍,参与尸体检验的专家团队,包括各个领域的资深专家,包括心脑血管方面的专家以及资深的病理检验专家。

  “一生参与了很多尸检,这次是我(工作)最全面的一次,社会信任我,家属委托我,我不能辜负大家。”5月14日10时许,家属一方委托的专家证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张惠芹电话里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雷洋尸检工作在结束第一阶段的初步尸检后,正进入下一阶段后续工作。

  张惠芹介绍,长达约13小时的初步尸检中,主要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尸体解剖和病理检验。她说:“目前尸检报告还没有出来,需要等待病理结果。”在病理结果还没有出来之前,目前尚不能作出任何结论,这是对家属负责,也是对社会公众负责。

  张惠芹称,5月13日清晨5时30分许完成初步尸检工作后,她没顾上吃早饭,也没休息,紧接着马上投入下一阶段的尸检后续工作。“下面会进行身体各个器官系统、详细的病理检验和毒物检验。”张惠芹表示,这不仅是对雷洋一个人负责,更是对社会对法律的负责,必须实事求是,更要科学客观事实。

  张惠芹认为,通过“雷洋事件”,充分说明我们公民的法治意识在不断提高,“这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具体表现。”

  此前,张惠芹教授接受雷洋家属的委托,经检察院审批,担任专家证人。

  今日下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官方微博,公布了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审查结果: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北京检察官方微博截图

  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

  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立驾车押送。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并呼喊挣脱。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使用手铐约束,再次向雷某示明身份。

  其间,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致使雷某体位多次出现变化。后雷某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呼喊挣脱等状况,邢某某等人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待后送到医院抢救时已无生命体征,于当晚22时55分被宣告死亡。

  经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雷某符合生前胃内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本例吸入性窒息的形成不排除与死者生前在饱食状态下,因执法过程中的外力作用和剧烈活动以及体位变化等因素有关。事发后,邢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做虚假陈述,引发公众质疑,并与其他四名涉案警务人员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

  邢某某等五人在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不当执法行为,执法行为超出合理限度,致执法对象发生吸入性窒息;不履行职责,在发现雷某身体出现异常后,未及时进行现场急救、紧急呼救和送医抢救,致执法对象未得到及时救治,以致发生死亡结果。且事后故意编造事实、隐瞒真相、妨碍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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