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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不只是一句文明宣传标语,更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但是,“礼让斑马线行人”就不只是文明标语那么简单了,早在2004年,它就已经成为了法律规定。那么在台山市,车辆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在海园十字路口观察发现,由于该路口车流量较大,各车道的通行时间相对较短,右转的机动车道跟直行的人行车道同时出现绿灯,人车争道的情况时有发生。

随后,记者又来到台城南门桥一带,观察车辆礼让斑马线行人的情况。记者看到,不少要过马路的行人都集聚到斑马线区域,在车流量较少时快速通过马路;也有个别行人不顾车流状况直接通过斑马线横穿马路。但不少车主没有礼让行人,不少行人走到了斑马线中央时被车流夹迫,人车争道险象环生。

不少市民表示,随着人们的文明素质和安全意识的提高,很多人都会选择在斑马线区域通过马路,大多数机动车见到行人过马路都会礼让。

但也有市民反映,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的行为较为普遍。驾驶员往往通过不减速,甚至用按喇叭、闪灯等方式逼停过马路的行人。

事实上,“礼让斑马线行人”不单是一句文明标语,更是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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