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强化宣传报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在重大项目的规划建设上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电台、微信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各类先进典型,鼓励、支持全社会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之中。
三是强化考核督查。加大对环保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反馈情况,落实好定期通报机制。同时,纪委、环保局、市委督查室等有关部门更要根据环保“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对全市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考评督办,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奖励;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环境质量下降、环境污染反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