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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门的广大网约车司机看过来,以后在江门开网约车,需在本地登记注册,价格低于15万没运营资格!

  4日,江门正式对外公布《江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简称《细则》),《细则》要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企业在服务所在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并明确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为“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且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6年”。

  《细则》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本地户籍要求

  还有更多的细则,比如燃油车排量要求为不少于1750毫升(即1.8L);车辆轴距要求调整至5座乘用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7座乘用车轴距2900毫米以上;纯电动乘用车轴距放宽为2650毫米以上……

  目前,《细则》明确,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被撤销或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截至申请之日,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的记录。目前暂无本地户籍要求。

  而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则应符合相关的规定。

  《细则》指出,网约车应当在经营许可区域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驾驶员应在允许停车地点等候订单,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客运站、轻轨站、火车站、码头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机动车销售发泡金额不低于15万元

  《细则》指出,本市注册登记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且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应未满6年;车辆要安装符合国家、广东省技术标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为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22485)等相关要求;并达到申请时江门市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求。

  在排量方面,《细则》明确,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少于1750毫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少于13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少于108千瓦。《细则》鼓励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发动机排量不作限制。

  在车轴距方面,5座乘用车轴距2700毫米以上,7座乘用车轴距2900毫米以上;纯电动乘用车轴距2650毫米以上。

  《细则》同时提出,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未满3年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泡金额不低于15万元;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时在3年以上6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价格鉴证评估机构评估,且评估价格不低于15万元;

  非法定节假日只能早晚合乘出行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小客车合乘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也正式对外颁布。

  《规定》明确,在非法定节假日,只能在早晚通勤时段(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分别提供一次合乘出行;在法定节假日,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的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

  《规定》指出,合乘信息服务平台应当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做好合乘出行管理,配合证府部门加强合乘监管。根据监管需要,提供合乘的车辆、驾驶员、出行计划等信息。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码、行驶轨迹、出行时间、出行次数等,驾驶员信息包括驾驶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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