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记者从江门市卫计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江门市中心医院、市五邑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开展逐步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试点工作,要求原则上在市直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试点工作成功后一年内,组织所辖区域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对可使用静脉输液8种指征进行明确
对于市直4家成为试点的三级医院,《通知》对“叫停”进度作出了明确规定:2017年7月1日前,试点医院(除儿科、急诊科)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到2017年10月1日前,试点医院(除儿科、急诊科)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
由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通知》中提出,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为了进一步界定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通知》中还明确了可以使用静脉输液的8种指征。
将对超常处方3次以上医师提出警告
在开展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江门市卫计局表示要组织开展静脉处方点评,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医疗机构每月随机抽查一周门、急诊不少于7个常见病、多发病(内科2个病种、外科2个病种,妇科1个病种,儿科2个病种)处方各50例(不足者以实际例数为准),了解门、急诊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并对抽查处方(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跟踪管理,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