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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高新区(江海区)社会事务局获悉,今年以来,高新区(江海区)继续把加强保障底线民生,增进民生福址列入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并通过不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兜底困难群众生活,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全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700元/月/人,比去年600元/月/人的标准提高了16.67%,惠及839户共计1775人,上半年共支出低保资金362.67万元。

  江门日报见习记者/李雨溪通讯员/区健民

  数说

  2017年,高新区(江海区)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600元/月/人提高到700元/月/人,共惠及839户1775人,上半年共支出低保资金362.67万元。

  辖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1200元/年/人提高到1800元/年/人,共惠及553人,支出补贴49.5万元;重残护理补贴由1800元/年/人提高到2400元/年/人,共惠及1488人,支出补贴174.72万元。

  孤儿分散供养每月标准从每月820元提高到900元,集中供养每月标准从1340元提高到1540元,共惠及26名孤儿,支出生活费19.42万元。

  今年,高新区(江海区)发放城乡居保参保补贴约2.6万人的补贴约270万元。丧葬补助费标准从每人500元提高到900元。

  城乡低保标准实现七连涨

  江海区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始于2004年,此后逐年完善,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辖区生活指数变化的联动机制。

  早在今年1月1日,高新区(江海区)已经开始实施新的城乡低保标准,从2016年的600元/月/人提高至700元/月/人。据高新区(江海区)社会事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把民生底线兜住兜牢,是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的重要举措,本次低保标准的再提高,将对提高辖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和保障水平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省民证厅根据经济及物价水平将全省各市分为四类城市,其中广州、深圳为一类城市,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为二类城市,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肇庆(不含所辖县)为三类城市,其他市为四类城市,并对不同类别的城市制定了不同的城乡低保最低标准要求。此次调整,是继2011年以来,高新区(江海区)第7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后的低保标准居广东省三类城市前列。

  惠及低保对象839户1775人

  最低生活保障,是对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的城乡居民进行差额救助。除此之外,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孤儿和长期患重大疾病的低保家庭成员等分类救助对象的补助标准也在逐步提升。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1200元/年/人提高到1800元/年/人,重残护理补贴由1800元/年/人提高到2400元/年/人,孤儿分散供养每月标准从820元提高到900元,集中供养每月标准从1340元提高到1540元。

  据高新区(江海区)社会事务局优抚安置和救灾科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测算,本次提标后共惠及全区839户1775人。

  此外,记者获悉,高新区(江海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标准也同步提高,参保人选择低档次标准缴费,财证补贴标准由80元/年/人提高到90元/年/人;参保人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财证补贴标准由110元/年/人提高到120元/年/人。据统计,今年以来,高新区(江海区)共向2.6万人发放城乡居民参保补贴约270万元。

  案例

  吴叔一家为低保家庭,一家三口月人均收入为397元,且妻子患重疾。以目前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700元为例,吴叔一家每人每月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为303元(700减397),三人可共领取909元。因为其妻子患重病可领取重大疾病患者分类救助金280元,其女儿就读小学可领取学生分类救助金210元,该家庭每月合计可领取13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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