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这不是江门在推动“准营”便利化中首次实施“承诺制”。今年3月1日起,江门在全省率先实施食品经营行证许可审批“申请人承诺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最多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拿到证。
记者从江门市食药监局获悉,截至8月底,江门已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6673张,占同期发放总数的42%,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准入不准营”的困境。
企业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取得食品经营资质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风险把控的原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涉及现场核查类事项的,在发证后3个月内完成监督检查工作。
此外,作为珠三角唯一一个“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地级市,江门还把属于市、县级的事权的后置审批事项作为突破口,对港澳企业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审批、食盐零售许可证核发、外商投资经营港口业务的备案初审等51项属市、县事权的后置审批事项进行改革,通过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审批改为告知承诺制、加强准营管理等四种改革方式,分类推进、试点先行。其中,拟取消审批4项、改备案10项、改告知承诺11项、加强准营管理2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