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印发《江门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撑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2022年前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据介绍,我市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中,全市用水总量2020年、2022年、2030年控制在28.73亿立方米以内;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2020年降低33%以上,2022年降低35%以上;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与2015年相比,2020年降低27%以上,2022年降低29%以上;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到2020年达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2020年达到0.515以上,2022年达到0.520以上。
《方案》指出,在推动工业节水减排方面,我市将在生态脆弱、水污染严重等地区,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高耗水项目,同时完善工业供水计量,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供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还将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推行工业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2022年前,我市年用水量12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水平达到用水定额先进标准,每个市(区)建成至少1家节水型标杆企业,全市建成至少1家节水标杆园区,并将探索开展海水淡化利用项目。
在推动城镇节水降损方面,我市将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和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同时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供排水规划进行统一配置,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量。到2020年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2020年控制在10%以内,城镇民用建筑新建成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成建筑总面积比例达到70%以上,节水型小区建成率达到15%以上;2022年前,我市将完成3000户“一户一表”改造,同时建成1所节水型高校,总体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
此外,在推动农业节水增效方面,我市将大力挖掘农业节水潜力,到2022年争取建设节水农业示范区,完成一批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型灌区,加快田间节水设施建设。
完善各行业用水统计监测
《方案》对用水过程监管进行了规定,以强监管保证节水落实。据了解,我市将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完善各行业用水统计监测,包括对纳入取水证管理的单位和公共供水管网内月均用水量5000立方米以上的非农业用水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监督管理。2020年前,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有专业管理机构的大型灌区以及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同时,我市还将以科技创新支撑节水产业发展,加强节水技术产学研合作,力争2022年前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节水服务企业。
《方案》指出,我市将以深化改革激发节水内生动力,全面推行和完善县级以上城市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探索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和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等。2022年前,我市将新增1至2宗合同节水示范项目。
《方案》指出,2022年前,将制定“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公民行为规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证协委员的履职监督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同时,将逐步把节约用水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加强高校节水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开展节约用水进公共机构、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宣传活动。到2022年前,我市还将至少建成1个节水教育基地,加强全民水情教育和节水知识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