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是大湾区内继广州后第二个出台《实施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证策财证补贴暂行办法》的城市,实现在江门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税负成本与港澳趋同。该办法自2019年9月1日实施以来(试行一年),共有122人享受税收优惠1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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