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满白浊夹住不准流出,书包网高辣h花液张开腿!她的眼睛易感疲劳,长时间用眼便会眼角酸痒,忍不住用手去揉弄抓挠,常常花了内眼线,在眼周晕出灰黑的霾,是燃尽瑰容丽光后遗留的烟尘。于是她便很少再描绘那让她爱恨不得的眼线,纵使今天——她便淹没在了一众眼光明亮,乌眉红唇的动人面庞中,毫不意外地沦为陪衬。但只我知道,这是她仗着姣好的底子而介于有意无意之间的心机。
我不想靠近她,就想这么看着她。最好是就这么静静地,我们俩谁都不要动。
我有点近视,也不太能适应这片光晕烁动的热烈,所以看着她的轮廓时而迎光清晰时而晦暗淹没,像在夜里,海面上随涛浪颠簸的航船,隐于水天之背。
自半年前的一场冷战后,我搬出了我们的屋子,另寻去处。她再没联系我,我也没耗费心力去关心她。近七个月的时间似乎顷刻间就轻轻掠过了我们的生活,我不由得想到人生是由多少个这么轻易溜走的七个月糅合而成的呢。
我搬去城市东边,她住在城市西边。夏夜短暂却灼人,躺在没来得及安空调的临时出租屋里,我一边用凉被揩汗,一边想她,想我们同学那会。
十六岁的时候我还是和十三岁时一样,稳定地保持着我令妈妈绝望的一米六的身高。而李有志在我眼里真的很高,颀瘦,像株潜力无限,直指青穹的苗,浑身上下都是等待迸发的劲。
今天她仍然是同过去一般蓄势待发,穿着我显然不认识的品牌的裙子,从脖颈到掩映在薄纱中的脊背,从盈盈一握的腰身到线条流畅的小腿,她似乎从来都不是那个同我在夜宵店吹牛喝酒至凌晨的女人。
“陶琳,怎么一个人?李有志呢?”背后的声音相当刺耳,仿佛是极地里冻透了的针,一霎从我的左耳穿刺右耳。
我开始想不起这是谁,想不起我身置何处为什么被这样询问,我甚至开始模糊了她的名姓和身份。
我就这样呆滞地愣在那里,一语不发,任由眼前过客来往,谈笑与唾沫渐成轰然之势。
我和李有志在一起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因为我已经三十了。毕业太久了。
可是我愿意去回想,不用集中精力的时候我就喜欢想我们俩以前,就像刚刚那样,在十一年后的同学聚会上,我倚在餐厅里离钢琴师很近的一个角落,他弹的是Veloma,我知道,李有志弹给我听过。
那些我早就与毕业照一同揉成废纸,扔进岁月的纸篓的面孔,一张张在我面前闪现、明灭。我终于唤醒了那些青春。是篮球上黏腻的汗水光泽,是悄悄改了尺寸的校服,是漫空温柔地敲打玻璃的阳光,是眼底渗透的青雾,是悸动,是李有志。
“陶琳,你怎么一个人?”他好奇地瞟过我空荡荡的身侧,移转视线投向人群,“你们李有志呢?”
我尴尬地微笑:“嗨,提她……早都分了。”
对方恍然,也有点尴尬:“本来听小秦说你们都在一起这么多年了,还以为你们要结……才问问。”他伸手来拍我肩膀,以示安慰,“小事,小事,这多正常啊。现在怎么样?这十年就这么过去了,真TM快啊!唉!——可我们的年纪正尴尬呢。”他重重叹气,咬牙切齿般地表达着万千感慨。
我附和。我们交谈,在各自回忆的狭窄河道里浮沉寻找,终于织出一片残缺的时光与心情。
我的记忆总是有关李有志的。
我记得我们开了第一家店时,很多以前的同事和她的朋友都来捧场。我犹记得春天里满城干燥得很,沿街边是柳絮成雪,方才落坠又被小风捧起,踩上去惊起一片氤氲飘渺。
店面不太大,装修很不错。她手一挥就包下了软装,那段时间每天都有包裹寄来,她不厌其烦地收货签字,拆包裹,比量考虑,有的退了货。她留的指甲都剪掉了,说是为了以后忙店里的活方便。我还记得她指甲光洁方正的样子,刷一层掺点珠光的粉色指甲油,衬得手指仿佛是沾不得丁点油污的。可她就干干脆脆地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