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年轻的女子也跟着下车了,她满头冷汗,脸色苍白,像是吓坏了,她惊慌失措地跑过来,说:“快,快送,送医院!”很明显,她紧张得说话都不利索了。
直到做完手术被安顿在医院的病床上,阿云才看清这名女子的模样,她穿着酒红色绒质的连衣裙,戴着蕾丝边的礼帽,遮住半边脸的面纱上点缀着小小的珍珠,手上戴着白手套,拿着一个精致的小皮包,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年龄估计二十岁左右。
虽然遮着面纱,但阿云偶然瞥见她眼角有一块红色的胎记,颜色不深,有一个拇指大小,想必这就是她戴面纱的原因,不知为何,阿云觉得有了这块浅痕,她反而看起来有种难以形容的美感。阿云怕失礼,不敢仔细端详她的长相,但对她的最初印象就是,美丽。
女子名字叫赵婉玉,她连连给阿云赔礼道歉,并说医生说了他的身体没什么大碍,只是,腿折了,可能得修养几个月,并叫他放心,他们会负责到底。
说话的时候,赵婉玉不时地看着阿云的脸,眼神里带着羞涩,两人不小心四目相对的时候,阿云突然心跳加速,他知道那是心动的感觉,但想到他们两人身份悬殊,便不敢多想。
赵小姐离开后,阿云开始回忆这几天发生的事,“霉运总该到头了吧,腿都断了,还能怎样?”他想,同时他心里有点庆幸,要是撞到他的是个蛮不讲理的人,那他岂不是得自生自灭,这位小姐心地善良,但他也不能拖累人家,他决定养好伤就走,也不要什么赔偿了,这些天管他吃住和医疗已经够厚道了。
赵小姐派了家里的一位保姆来医院照顾阿云,她自己也每隔两三天来一次。他们聊得越来越多,阿云了解了她的家庭背景,原来她是当地最大的财团老板的千金,受过良好的教育,因为喜欢小孩,所以在一所学校教书,当然那所学校是她父亲开的。
赵小姐问阿云是做什么工作的,阿云说之前在一家报社当记者,但因为写稿不自由,就辞职不干了,再找工作的时候被人骗去了所有的积蓄,后来在一家商店打工,因为太苦太累也干不下去……
赵小姐说,等他养好伤了,她给他安排份工作,他想干什么都行,因为他父亲几乎什么产业都有涉及,阿云对此很感激。
一个多月后,阿云已经能下床活动了,只是腿上打着石膏,得坐轮椅,他在医院闲得发慌,便开始写小说,有次赵小姐发现了桌上的稿件,便要求借去拜读,阿云同意了。没想到她被阿云的小说吸引了,从此每天都来医院向阿云索取最新的稿件,并和阿云聊得不亦乐乎,有时候,阿云写的速度不及她读的速度,便向她口述自己的创作思路,赵小姐总是听得入神,眼睛里对阿云充满了崇拜。
她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几乎一有空就来,还经常推着轮椅带阿云出去逛街,给他买名贵的衣服、手表和钢笔等东西,阿云很不好意思,想要推脱,但敌不过赵小姐的盛情,他只能先收下,心想等以后赚了钱再还她。
赵小姐对阿云的心意旁人都看得出来,医院里早已传遍了他们的事,但阿云却有点不解风情,所以能看到赵小姐经常莫名地心情不好,有时是因为她送的衣服或手表阿云没有穿戴,有时是因为她想去参加聚会而阿云不肯陪同,还因为阿云总是在医生和护士面前否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阿云也不是完全不知道赵小姐的心意,只是碍于双方的身份,不能跨越雷池。
有一次,阿云实在拗不过赵小姐的执意要求,拄着拐杖陪她去参加了一个聚会,让他没想到的是,出席的人很多都已知道阿云的大名,说他是文坛新星,未来的文学巨匠等等,阿云莫名奇妙,心想他们会不会认错人了,一问才知道,原来赵小姐把他的作品发表了,并吸引了不少忠实的读者。
知道了这个事实,阿云心里有点不是滋味,一面是感激,一面是感觉欠赵小姐太多了,怕以后还不起,还有一方面是赵小姐做事从来没有事先与他商量,而是把很多意愿强加于他,包括送礼物、带他参加聚会等等行为,这让他有点喘不过气,但是他感觉自己越来越离不开赵小姐了。